中国包装设计法规
目前,中国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环保型社会。专家认为,中国发展循环经济,政府的责任是推动立法予以支持,企
业的责任是实行清洁生产、循环生产,公众的责任则是增强节约意识、改变不合理的消费观念,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核心
作用。同时,发布了大量相关的包装规范。
2009年3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自2010年
4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2005年,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关于
月饼包装的国家标准,对限制月饼过度包装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少数商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从源
头抓起,加强设计公司过度包装管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消耗,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参
考国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3个指标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
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对指标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
2003年,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对包装标准进行了清理,提高了国家标准的统一协调性、科学合理性和先进适用性
。为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消费者的安全,2005年我国对包装标准体系表又进行了修订,补充了有关节能、节材与环境保
护以及有关食品包装安全的相关标准。2003G10月20日新《箱板纸国家标准》颁布实施,规定箱纸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2005年-4月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 “国务院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
,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针对包装材料方面,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2007年1月1日开始,一次性碗杯、快餐盒、保鲜膜、食品包装袋、塑料奶
瓶等39种产品实施QS质量安全认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加贴Q S标志,并标注“食品用”标志。
文章由青岛广告公司友道设计编辑发布
全国电话:400 0532 922 手机:185 0033 4499 | QQ:1637900255 | E-mail:youdaoa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