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要素由广告信息要素和形式要素构成。信息要素由图形、文字、形状、形体等内容组成;形式要素由点、线、面、色彩、空间等内容组成。一幅平面广告的大部分信息来自于视觉要素,视觉沟通只需要少量的视觉元素就能提供大量的信息。形式元素在画面上的组织、排列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要素的安排,目的是通过确定各种视觉要素来构成元素之间的关系和秩序,以此来构建广告画面的视觉效果。
抽象的视觉元素
抽象视觉元素虽然包含一定的信息,但不能传达具体的信息,只能通过一定的形态来暗示某种含义,如利用图形的引申、类比或象征。抽象元素在特定的语境中能产生特定的含义。
抽象元素的基本形式是点、线、面。而由点、线、面所组成的抽象的几何形体,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会激发出很多相关的联想。任何的点、线、面在实际形态中都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肌理、位置及方向,从这些元素的变化中可以获得多种多样的视觉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广告要以具体形象与抽象元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因为观众难以接受那些纯抽象的广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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