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实践之间存在着一种审美关系,很少有人能够发现或者去重视它,但是作为设计必要的这两个阶段:计划与实践。我们如何去审视这样两个步骤之间存在的审美关系呢?我们有必要将设计与实践辩证统一起来,更好地服务设计。
设计的理念是设计师在设计之初要达到或者说设法通过设计传达到的一种设计想法。理念的融入方式通过技术、形式、功能分别人手。这其中的顺序应该是在功能的追求中,分别从实际和心理层面提供出需求,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理念的诉求。理念的融入有时会被技术因素所限制,要么由于技术问题而妥协理念,要么为了理念而突破技术。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只有技术才能让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想要得到什么样的功能就要有什么样的理念。这是一对在说明解释层面可逆的概念。有了这些做指导,设计师自然要从形式技术上作出的方案,这一系列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主席奥古斯托·摩尔(Augusto Morello)认为设计是不是工业革命之后才产生的。博物馆中的文化性收藏品,其作者当时并未弄计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设计,更不知晓所谓的设计理念,但他们却是真正的设计的作品就表达出了当时的设计理念。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都产生于设计,我们能司的设计看到当时的文化。所以设计者的责任重大,设计师是在进行一种文化活动,才向未来。有人认为,设计师改变的只是具体事物或者外在形象,其实不然,设计师的生活,改变世界,改变一个时代,表达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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