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列举儿童对相似形的联想情形:儿童掌握的图形有限,但他们善于在简单的图形样式中利用相似来表达事物。他们一旦学会某一种式样的时候,这个式样就能被他们用来代表现实世界中各种不同的事物。这些事物当然种类不同,但粗略的结构却大体一致。如用“圆”表达时,“包含”是儿童们学会掌握的一种最为简单的关系。把两个大小不同的圆套在一起,就代表了一只内有孔眼的耳朵或一个面向前方的头。再高一级的“包含”式样,还可以表现一个人住在一问房子或一节车厢里、食物装在盘子里、身体装裹在衣服里等。在更高一级的表达中出现了放射式样。这种式样是通过在一个同心圆或几个同心圆的结合体上放射出直线线条而得到的。
这种阳光放射式样也可以用来代表各种不同的事物。例如,它可以用来代表一个抽象的图案、一种花朵、一棵长着树叶的树、一个戴着头巾的印度人的头部、周围长满树的池塘、一棵分出树权的树、一个长满头发的人头、手指向外伸开的巴掌、光芒四射的太阳、一个灯泡位于中心的吊灯、一个正在跑步的人等。就思维的机理上来说,这种联想的方法与成人对相似形的感受和利用是在同样的层面上的,只不过儿童更少有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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